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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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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计划生育、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和党务、工青妇、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协助本部门办理因公出国出境人员护照、港澳地区通行证申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学法普法等工作。

(二)工业运行监测和综合服务股。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有关信息,做好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全县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负责企业成长工程工作,培育工业企业上规模,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参与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重大问题调研。

组织拟订全县建材、化工、电池等传统工业的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工业各行业发展形势,分析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设计、工业电子商务应用、工业品牌发展。协调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分析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业制造发展。

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贯彻执行全省产业转移、产业园区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全县优化园区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积极发展。协调解决全县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实施民营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主管全县盐业工作,执行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工业盐管理。承担稀土行业监管工作。协调推进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监管工作。

(三)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股。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县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执行省、市、县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促进工业投资。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

监测全县先进装备制造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全县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县重大装备技术创新及应用。组织研究我县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拟订我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我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提出我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四)信息化推进股(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全县工业布局、结构调整、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政策建议。指导全县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制造业与生产服务业融合发展。

拟订全县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工作。牵头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拟订全县电子信息工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全社会信息化发展工作,推进全社会信息化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普及应用。指导电子信息工业发展,分析电子信息工业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信息消费发展。协调推进全县信息基础设施、重大信息化工程的规划和建设。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研发制造及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协调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网互通。

拟订促进全县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专项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核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协助上级无线电主管部门做好本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工作。

(五)县中小企业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法律法规,组织拟订促进全县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县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运行分析及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全县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微企业上规模。培育民营骨干企业。落实省、市、县促进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拓宽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参与维护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负责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